1975年12月15日,中央對正在服刑的國民黨縣團級以上人員進行特赦。楊兆龍在獄中度過了4400多個日日夜夜之后,終于獲赦出獄。他在上海的家中已然無人,政府只能把他的戶口安置到其女楊黎明棲身的浙江海寧縣慶云鎮(zhèn),老少三代四人(楊兆龍、女兒楊黎明和外孫楊路、外孫女陸揚)蜷縮在面積只有9平方米的蝸居之中。
楊兆龍出獄后,見到楊黎明,首先問的就是妻子沙溯因的下落。過去楊黎明總是對父親隱瞞母親 文革 初期就含冤自縊的真相,可現(xiàn)在無法瞞下去了。為了怕父親難以忍受,只好無奈地謊稱母親已于1966年中風病逝,同時又把母親的遺言如實轉(zhuǎn)告楊兆龍: 是我害了你父親。1949年,他才45歲,我不該在他事業(yè)的鼎盛時期,硬要把他留在大陸不走,結果使他遭受了接連不斷的磨難。我也害了全家,如果我將來不能活著覓到你父親,你務必把我的話轉(zhuǎn)告他,是我對不起他!我怎么那么糊涂,竟把全家的命運交給一個孩子(指沙軼因,比沙溯因小13歲)。 老人聞言,放聲痛哭。他對女兒說: 不要這樣說哦,這都是命中注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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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兆龍直到去世也不知道,他的愛妻是覺得昔日的理想已經(jīng)破滅,現(xiàn)實中 革命者們 任意揪斗抄家凌辱,生活變成了恐懼的等待,而且似乎這運動要沒完沒了。她累了,也自覺無法再保護她的親人,因而自縊。
楊兆龍出獄后接受政府安置
楊兆龍對政府安排其到浙江海寧縣,與女兒一家生活在一起,內(nèi)心充滿感慨。女兒楊黎明過去探監(jiān)時告訴他,自己的工作是環(huán)境衛(wèi)生,如今出獄后方知女兒是在掃大街、洗廁所。當他在街上與握著掃帚的女兒相遇時,不禁當場老淚縱橫。路人都說: 罪過啊!
由于1976年全國開展 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 運動, 階級斗爭為綱 之弦繃得很緊,所以政府給予楊兆龍這批特赦人員的待遇較差。初時楊每月僅10元困難補助費(即貧病救濟金)。過去一直是楊家經(jīng)濟支柱的他,實在不忍心讓女兒楊黎明一邊要養(yǎng)活兩個孩子,一邊還要掙錢供給他。他四處給過去的朋友寫信,甚至登門求助。古道熱腸的楊兆龍,昔日朋友遍天下,如今很多已告別人世,活著的則畏懼時事,大都不敢與他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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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老朋友給他回了信,他就是時任國務院參事的章友江。這是一位經(jīng)歷坎坷、很有良心的進步人士。①他1901年1月出生于江西省南昌縣向塘鎮(zhèn)一個殷實的綢緞商人家庭,14歲考取清華大學前身的清華學堂,1925年公費留學美國,加入了美國共產(chǎn)黨,成立以施滉為書記的美國共產(chǎn)黨中國局,受美共中央領導,成為中國留美學生中的第一批共產(chǎn)黨員,也是清華大學最早的一批共產(chǎn)黨員。
1927年秋章友江回國,途經(jīng)德國柏林時,正值中國共產(chǎn)黨參加蘇聯(lián)十月革命十周年紀念活動,劉伯承、關向應、周恩來等出席,于是中央臨時決定章留在莫斯科,參加英文翻譯等接待工作。
1929年夏,莫斯科中山大學發(fā)生了后來被稱為 二十八個半布爾什維克 的中共黨內(nèi)宗派斗爭事件。由于章友江不同意以王明為首的中山大學黨支部的意見,不肯按其授意發(fā)表攻擊、誣陷共產(chǎn)國際中共代表團的言論,不僅受到圍攻,而且被剝奪了申辯的權利并最終被以 反黨分子 的罪名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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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章友江從蘇聯(lián)回國,先后受聘擔任國立北平大學法商學院、西北聯(lián)合大學法學院教授。因積極參加反蔣抗日活動,被蔣介石政權拘禁過、解聘過,被日本侵略者搜捕過。
1946年底,章友江在沈陽秘密參加了 中國民主革命同盟 。解放前夕,章友江受 民盟 派遣舉家赴上海并經(jīng)昔日清華老師的舉薦,出任國民政府輸出入管理委員會顧問、輸出推廣主任。
上海解放后,他立即參加到恢復經(jīng)濟、建設人民政權的工作中,先后任華東對外貿(mào)易管理局輸出推廣處處長、華東軍政委員會貿(mào)易部進出口貿(mào)易管理處副處長。1951年年初,經(jīng)政務院第六十七次政務會議通過,章友江被任命為政務院人民監(jiān)察委員會第一廳副廳長。五年以后被任命為國務院參事。
在 反右 斗爭時,他的發(fā)言中的一些內(nèi)容遭到了上綱上線式的批判,為此他做了 檢討 。此后,他淡出各類社會、政治活動,僅參加以時事政策學習和法規(guī)編纂為主的參事室的活動。 提升作文素養(yǎng),尋找作文素材,就來<A http://www.zequeka.cn/yuwensuyang/>易優(yōu)作文素養(yǎng)</a>。
1976年5月19日,章友江謝世,走完了他75年的人生之旅。他的追悼會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舉行,骨灰被安放進八寶山革命公墓。
從上述章友江的歷史可知,他是一個一生追求進步的知識分子,曾經(jīng)出國留學,長期在大學任教,1957年被錯誤批判過,和楊兆龍的經(jīng)歷有許多類似之處。楊兆龍過去是他在西北聯(lián)大積極爭取的外圍進步對象。章友江熟悉楊兆龍的為人,所以在1976年那艱難的歲月,他利用國務院參事的身份,以及和共產(chǎn)黨人的長期情誼,敢向公安部反映楊兆龍的問題。正是在他的鼎力幫助下,楊兆龍被安排于浙江省文史研究館任館員,每月40元生活費,可以領薪在家休養(yǎng),無須上班。
楊兆龍在后來為浙江海寧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所寫的《自傳》中說道: 我一生受資產(chǎn)階級、孔孟思想及崇洋思想之影響,解放后,仍未能改變思想、跟上形勢,實乃一深刻的教訓。此次安置浙江省,使我有機會利用有限的余年,為祖國建設和統(tǒng)一事業(yè)可以盡綿薄,實不勝榮幸,我當好自為之,以不負黨和政府對我之期望也。 這是楊兆龍真心的話,也是應有的禮貌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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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卜宗商相見獲知自己入獄真相
1969年7月, 楊兆龍案 的同案犯卜宗商刑滿釋放,留廠就業(yè)。第二年林彪下達了準備打仗的 一號通令 ,廠方認為卜宗商這樣的人不宜再呆在上海這樣的戰(zhàn)略要地,因而將他遷同原籍 江蘇鎮(zhèn)江丹徒縣。
卜宗商戴著 五類分子 中的兩頂帽子(一頂是右派,一頂是反革命分子)回到了丹徒,人身不自由,外出要請假,經(jīng)常被批斗。為了不連累家庭,他將豬圈改造成簡陋的住所,孑然一身地過著艱難困苦的生活。
卜宗商刑滿釋放之后,想弄清楚究竟是誰向政府告發(fā)了他。他先到四川北路楊兆龍原來的居所看望楊家,鄰居說楊家早已家破人亡。他又跑到張良俊的居所,張的夫人說丈夫去外邊辦事情了,卜宗商問 張先生一向可好 ,張的夫人說 還可以 。卜宗商由此判斷自己坐牢不是楊兆龍 告發(fā) 的結果,而是張良俊搞的鬼?;氐降ね胶?,從楊兆龍親戚洪笑云那里,他再次獲知了楊家的遭遇。
楊兆龍獲釋后,從洪笑云那里獲知了卜宗商根本沒有去成香港,而是為此而坐了幾年大牢,楊頓感對不起卜宗商。1976年粉碎 四人幫 后,楊兆龍覺得形勢較前好轉(zhuǎn),于是就提筆給卜宗商寫了封信:
瑞和(這是卜宗商的乳名 筆者按):
我們已經(jīng)十幾年不見了。聽舍親洪家說你在鄉(xiāng)間改造,頗有成績,甚為快慰。
我于去年蒙毛主席及黨中央特赦,得以恢復自由,不戴帽子,享受完全公民權,衷心深為感謝!日后自當利用殘年為黨國服務。
我自一九六九年即患中風,右足右臂行動不便。最近曾跌倒五六次,致右臂受傷,現(xiàn)在尚未復元。我現(xiàn)在浙江省文史館工作,受省統(tǒng)戰(zhàn)部領導。
你一九五六年替洪笑云帶了一封信。從此我們相識,但無深交。一九六零年你因不滿到新疆去,哀求我設法幫助。我因一時糊涂,鑄成大錯,介紹你給張(某)良俊相識?,F(xiàn)在蒙政府寬大,你得以恢復自由,不勝慶幸。望好好改造.努力為祖國效勞,將功贖罪。我對你對祖國深為抱歉,讓我們共同努力吧!此函可呈領導一閱,或能有彌補也。此復,順頌進步!
楊兆龍復十一月三十一日
這一封短信道出了楊兆龍善良的愧疚心情,都到了這個分上了,楊兆龍還想讓學生卜宗商通過向政府交上楊的這封道歉信,讓政府把賬多算在他的身上,替學生卜宗商多分擔一點罪責。卜宗商讀信后淚如雨下。他立即向生產(chǎn)大隊的民兵營長請假,謊稱要進城治病。粉碎 四人幫 后,對 五類分子 的監(jiān)管放松了,所以卜宗商順利地獲得批準。
卜宗商根本沒去縣城,而是直奔海寧慶云鎮(zhèn)。相隔16年之久,他們異地相聚,先是無語淚千行,然后卜宗商向老師道歉,請他寬恕自己過去寫的有關他的材料中多有不文明的用語,同時也向老師保證自己過去沒有一絲半點的胡說八道,去陷害過老師。楊兆龍也起身向?qū)W生道歉,后悔不該介紹他認識張良俊。最后,兩人又抱頭痛哭。他們終于弄清楚是張良俊設了所謂幫忙偷渡去香港的圈套,先讓卜宗商往里鉆,把卜宗商抓捕后,張又模仿卜宗商的筆跡,給楊兆龍寫信,謊稱已安抵香港。這樣又導致楊的小兒子鉆進了這個圈套。他們一個個進了監(jiān)獄,張良俊 舉報有功 ,過著安逸的生活。
卜宗商問起楊1968年在提籃橋監(jiān)獄被批斗的事,楊證實確有其事。楊兆龍那時屬于未決犯。按規(guī)定,同一案中已決犯和未決犯必須隔開關押,以防止相互串供。卜宗商明白了那天雖然病已痊愈、卻不讓他回到監(jiān)獄的原因。說起批斗的情形,楊兆龍卷起袖口讓卜宗商看了他雙手被反銬留下的傷痕。師生二人相互撫摸著傷痕,久久說不出一句話來。
最后,兩人相互鼓勵,要堅強地活下去,等待光明的到來。遺憾的是,這次見面競成了他們兩人的永訣。
慶云小鎮(zhèn)的人們善待楊兆龍
浙江海寧縣慶云鎮(zhèn)像一幅水墨畫,清清的蜿蜒的流水溫柔地滋潤著各條大街小巷的居民和11個大隊的田野。古老的小鎮(zhèn)民風淳樸,全鎮(zhèn)的人都彼此熟悉,見了面總是親切互相打招呼,晾衣的竹竿搭在對方的窗臺上,誰忙活在外,下雨時鄰居就會主動幫忙把衣被收下。
全鎮(zhèn)人都尊稱楊兆龍為 外公 ,把他視為一個應該得到尊敬的老人,而不是什么壞分子。楊兆龍在街上散步時,一路都會有人端出椅子讓他歇息;他買東西,人們都會關照 外公,走好啊 ;他到小學,老師們向他請教英語;他到農(nóng)家,老農(nóng)們會遞上一碗茶,然后 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 。這與他四處聯(lián)絡故交卻罕有回音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某日,有位為全鎮(zhèn)所尊敬的許老先生告誡楊黎明:他是你爹,好好待他,他很可憐,沒有家了,你若虧待他,將來是會遭報應的!楊黎明心中既感動又警醒,立即自省是否有什么慢待老父親的言行。
此時楊兆龍的女婿陸錦璧還在青海服刑,但陸錦璧的兄長陸錦華及陸家上下都竭盡全力照顧楊兆龍。楊兆龍感動地說: 兄如此,其弟也必如是。
1977年,沙溯因在美國的表侄女沙茂吉來信說,可能要來大陸探親。海寧縣房管局馬上特意為楊兆龍新造瓦屋一樓一底,由楊兆龍租用。
1977年10月,楊兆龍突發(fā)腦血栓,導致右肢癱瘓,并且失語。
1978年夏天,海寧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安排楊兆龍去莫干山休養(yǎng)一周,由子女及孫輩陪同。楊甚感安慰。海寧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副部長朱錫揚一路扶著楊兆龍爬山、走路。楊在山上想對朱錫揚說點心里話,卻聲不成語。朱安慰他: 楊先生,我們回去再說吧! 楊黎明懂得父親要說的是心里的無數(shù)冤屈:他是被冤枉的,財產(chǎn)全部沒收是不對的;女兒有醫(yī)學學歷,不該派她掃街;等等。此次休養(yǎng),統(tǒng)戰(zhàn)部的同志為他拍了不少照片,但未給楊家一張。坊間傳說這些照片在香港見報,作為楊在大陸安度晚年之證。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中央開始平反冤假錯案。楊兆龍的兒女們勸說父親提出申訴,要求平反。楊兆龍則心灰意冷,出示其腕部的累累傷痕,表示不存幻想,始終不同意。
1979年4月1日,楊兆龍因腦溢血而逝。出殯之日,幾乎半個鎮(zhèn)的人都來送行。
一生的故事
楊兆龍在他為浙江海寧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所寫的《自傳》中扼要敘述了自己大半生,尤其是他青年時代的奮發(fā)圖強、投身司法的偉大抱負、極為卓越的專業(yè)成就,更為重要的是,他對國民黨失望轉(zhuǎn)而對共產(chǎn)黨產(chǎn)生好感繼而為之秘密效力的全過程。這也可以代言同時期很多知識分子的心路歷程:
我于1904年生于中農(nóng)家庭,父親曾當過人家的佃戶,我幼年時期曾幫助父親務農(nóng),九歲時,到金壇城內(nèi)外祖父家,入私塾讀書,十歲轉(zhuǎn)入新式學校,十二歲畢業(yè),十五歲由高等小學畢業(yè),因金壇無中學,于是由父親張羅學膳費入鎮(zhèn)江潤州中學肄業(yè),十九歲以第一名畢業(yè)。父親覺我讀書尚好,遂商請親友資助考入北京燕京大學攻讀哲學心理學,但每年所費約一百五十余元,第二年家中無力負擔,經(jīng)一老師幫助于上海民立中學覓得一教學職位,日間教書,晚間則入東吳法學院攻讀法律。
在北京就學期間,我閱讀了孫中山先生所著的《孫文學說》,深覺哲學與心理學不能救中國,所以當時決心改學法律。1924年冬秘密加入國民黨,是時正是反動軍閥李寶璋殺戮進步之士之際,因我當時篤信孫中山先生之革命救國學說,雖軍閥壓迫也無所顧忌。1927年夏,我由東吳法學院畢業(yè),由老師介紹,任上海法政大學教授,旋任上海公共租界及上訴法院推事。是時國民黨清洗黨員,我被清洗。至此不復加入國民黨。
1929年上海臨時法院改組為上海特區(qū)法院,租界上訴法院改組為高等法院分院,改歸南京司法部領導(該兩院原為江蘇省政府領導),我在臨時法院及租界上訴法院期間,專辦華洋訴訟,及中國人與外國人之訴訟案件,確曾設法維護中國人之權利,與外國陪審之領事不時發(fā)生沖突。外國領事團銜恨在心,欲除之而后快,故向南京司法部提出條件,即不準我在改組后的法院任推事。當時反動政府司法部的魏道明順從外國領事之要求,將我去職。我旋應聘任上海持志大學教務主任,后又在上海及鎮(zhèn)江任律師,并在東吳法學院兼職任教。在此期間,對不少貧困、受冤之被告,曾自貼費用為之辯護。在金壇原籍有數(shù)起被冤判無期徒刑及死刑之案件,我全力為之平反,卒獲釋放。金壇縣當時無正式法院,所有訴訟案件均由代表縣長之審判員監(jiān)理,因此黑暗重重,彼勾結地痞流氓作惡多端,我見狀即向南京偽監(jiān)察院告發(fā),而將縣長免職。
1931年,司法部改組,羅文干任部長,常務次長為鄭天錫(后任海牙國際法院法官及駐英大使)。他們兩人是英國留學生,即邀我為秘書處科長。我任職3年后,即赴美國哈佛大學及德國柏林大學留學,并在兩??嫉梅刹┦繉W位。
是時國內(nèi)抗日呼聲普遍高漲,中日戰(zhàn)爭有一觸即發(fā)之勢。我于是在1936年夏束裝回國,企圖進行司法改革,以便對抗日有所貢獻。不料回國以后,感到無實際之工作可做,我即轉(zhuǎn)入資源委員會任專門委員,資源委員會當時羅致各方專家研究抗日問題。我于1936年至1937年曾起草軍事征用法、總動員法草案等若干文件。與此同時,在中央大學兼課。是年12月,國民黨政府遷漢口,在漢口共7個月,我與蕭一山(現(xiàn)任臺灣大學史學教授,頗具名望)合作主編《經(jīng)世》雜志,發(fā)表抗日文章,當時進步人士,如范文瀾、高亨等均撰文鼓吹抗日。與此同時,經(jīng)同學介紹,認識了葉劍英同志。經(jīng)葉劍英同志介紹,我對共產(chǎn)主義方開始有初步的認識。1938年,隨資源委員會赴重慶,在資源委員會任職共4年,任職期間并在中央大學兼課。以后,資源委員會改為純業(yè)務機關,對學術研究不重視,我遂于1940年應西北大學之聘,任該校法商學院院長。當時的西北大學系由北平大學、北平法政大學、俄文法商學院等多所華北之高等學校內(nèi)遷組成。當時友人章友江(原為西北臨時大學教授,因反對反動政府,贊助進步學生,被偽教育部解聘)竭力勸我就任此職,并介紹該校師生與我合作,我于是前往就職。到校后,新任代理校長與反動師生勾結,我與他關系很壞。翌年8月,陳即設法將我排擠出校。我回到重慶后,偽教育部聘我為參事,自此,在偽教育部任職四年,并兼任朝陽學院及復旦大學教授。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偽司法部長謝冠生到處物色留學歐美之法學人員,遂邀我任刑事司長。我當時覺得法學是本行,遂允諾前往。到任后,主持收集日軍暴行資料,我曾建議成立戰(zhàn)犯調(diào)查室,共搜集資料卅余萬件,準備送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及國內(nèi)戰(zhàn)犯審判機關。我當時曾起草戰(zhàn)犯審判條例,主要根據(jù)紐倫堡國際法庭之經(jīng)驗落筆。但所有這些努力結果都沒有起作用,因軍方委員堅持對戰(zhàn)犯的審判應由軍委會及國防部組織軍事法庭來進行。對此,我無力反對,故只得撒手。1946年,我被選為海牙國際比較法學院專家,該學院在全世界所聘專家為五十人。1947年,我赴歐美考察司法及法律制度,并出席國際刑法會議及國際統(tǒng)一刑法會議,并在美國數(shù)大學講學,年底回國。當時自以為可以對腐敗的舊中國司法制度進行改革,實際上完全是不可能的。
形勢發(fā)展極快,國民黨的反動統(tǒng)治日趨不穩(wěn),1948年,各重要城市均成立由軍法人員組成的特別法庭。我曾于1948年夏秋視察華東各地之司法機關,親眼看見以前舊軍法裁判之 犯人 滿身傷痕,其中有成殘廢者,遂深悉軍法特別法庭 裁判 之殘忍。因此,遂向偽立法院秘密建議取消特種刑事法庭,偽立法院中也有支持我的人,我多方努力,終將取消特刑庭的法案通過。同年,軍統(tǒng)人員擬在司法行政部內(nèi)另設一特種刑事司,并由一特務任特種刑事司長,我當即堅持反對,又向偽立法院提出建議,否決此種機構,結果,否決案被通過,該特務司長離職。
南京地下黨(市委)因急于拯救在押之 政治犯 (即共產(chǎn)黨及進步人士),通過我的內(nèi)姨沙軼因(我妻沙溯因之妹)與我聯(lián)系。十多年來,沙軼因一直住我家,我及諸親友均竭力保護她。由于長期的接觸,她對我的情況是了解的,我對她提出的要求,表示將勉力實現(xiàn)。但考慮到沙軼因與我是至親關系,若無他人證明,中共地下黨今后對此或會不予承認,我于是對她明言,我并非不信任她,但事關重大,須請地下黨另派不熟悉之人與我聯(lián)系。她遂向南京地下黨領導人陳修良(當時不知其名)反映并派白沙同志與我正式聯(lián)系。白沙同志除說明各項要求外,并勸我留在大陸,為新中國出力。我表示同意,不久白沙同志即赴前線。
1948年12月底,由趙琛代理偽司法行政部長,趙琛力薦我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之職。我先考慮后答復,回家后立即將此消息告訴沙軼因同志,我告訴她,此職表面上看來甚反動,但卻有助于釋放政治犯之工作,如地下黨贊成,我可就此職,否則,我考慮應邀去廣州中山大學任法學院院長。地下黨領導人經(jīng)研究,贊成我任此職,希望我為釋放政治犯事多多盡力。我于是告訴趙琛,愿就此職。到任后,即全力進行釋放政治犯之工作,并于1949年3月間完成釋放全國政治犯工作,同時并尋找種種借口不將檢署遷穗。
關于建國后的遭遇,《自傳》中這樣說道:
解放后,南京黨組織曾對我慰勉有加,聘任為中央大學(后改南京大學)教授,并選為人民代表,1950年又親赴北京出席第一次全國司法工作會議。是時,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我的母校)邀我任法學院院長,我將此情況告之董必武同志,并征求其意見。董老贊成我赴上海任東昊法學院院長一職,并由他通知華東教育部準予調(diào)職。
1951年秋,我即脫離南大,改任東吳法學院院長。1952年思想改造,全國各大學進行院系調(diào)整,本定調(diào)我任華東政法學院研究部主任,但一直未曾實現(xiàn)。一年多后,我主動向華東教育部提出教俄文,經(jīng)考慮同意后,即赴復旦大學外文系教俄文。兩年后,復旦增設法律系,遂調(diào)至該系任教授,曾發(fā)表《法律的階級性與繼承性》一文(《政法雜志》)。1957年四、五月間,魏文伯約我談話,對我頗加贊許,嗣后,陸定一同志來滬,我被邀座談,魏文伯同志對我做了一番介紹,并說了不少贊揚的話,旋柯慶施又約我座談并赴宴,我向他力陳蘇聯(lián)法學制度的一些優(yōu)點,由是引起新聞界的注意。未幾,《新聞日報》及《文匯報》相繼派黨員記者向我約稿,我最初竭力推辭,后經(jīng)再三保證,始允為新聞日報撰《社會主義建設中的立法問題》一文,文中主要闡述法典之重要,并列舉蘇聯(lián)及東歐國家之經(jīng)驗為例,另又為《文匯報》撰一文,談及法律教育制度等問題,文中曾散布 外行不能領導內(nèi)行 之錯誤觀點,反右后,即被劃為右派。
楊黎明說,父親失語之前給她說的最沉重的一句話是,他一生沒有對不起共產(chǎn)黨,而對不起蔣介石?;蛟S有人認為楊兆龍這句話不妥當,甚至是 反動 ,他應該像電視劇《昨夜星辰》主題歌里唱的那樣 愛我所愛,無怨無悔 。但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一個國際知名的法學家,一個其實并無多少黨派觀念而只想為祖國做些好事的國民黨政府的高官,當初相信南京地下黨市委的諾言,選擇了共產(chǎn)黨指引的道路,為共產(chǎn)黨釋放了萬名 政治犯 ,但解放后卻迭遭不幸,差點被判死刑,而那個蔣介石政權雖然腐敗專制、不得人心,但蔣介石個人對楊兆龍的才華比較認可,陳立夫逃離大陸前把飛機票送到楊家。臨終之際作為凡人的楊兆龍,發(fā)出那樣的感嘆,不在情理之中嗎?階級斗爭擴大化的實質(zhì),就是把我們自己的同志、朋友硬往敵人那邊推,硬當做敵人往死里整。這是一個慘痛的教訓。
?。ㄗ髡邽樯虾J形氖费芯筐^館長、華東政法大學博導)
特約編輯 殷之?。熑尉庉?楊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