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西漢的衰落邊肖為大家收集并出版了以下文字資料。讓我們快速看看他們!
一、穩(wěn)定政局整飭吏治 > ——昭宣時期的政治 漢武帝死后,劉弗陵繼位,這就是漢昭帝。因弗陵年幼,由霍光、金日、上官桀共領尚書事,輔助幼主。但是,只過了一年多時間,金日病死,當時的朝政,實際上由霍光執(zhí)掌。漢昭帝像此后六七年間,漢廷內(nèi)部政見分歧,又發(fā)生爭權的斗爭,政局一度動蕩不安。 > > 霍光是 霍去病異母弟。漢武帝時期,霍光任為郎,又遷諸曹侍中、奉車都尉等。他出入禁闥20余年,“出則奉車,入侍左右”(《漢書·霍光傳》),成為漢武帝心腹親信。漢武帝臨終托孤,霍光擁立幼主,成為漢家的“ 周公”。 > > 然而,霍光受詔輔政,所執(zhí)掌的漢家天下,已是一個經(jīng)濟凋敝、流民遍野的社會。自漢武帝末年以來,“海內(nèi)虛耗,戶口減半”(《漢書·昭帝紀》);至漢昭帝 繼位四年,依然“比歲不登,民匱于食,流庸未盡還”(同上)。當時,貧苦農(nóng)民不僅乏食,甚至連播種的種子,也得依靠官府借貸。武帝時期出現(xiàn)的數(shù)以百萬計的 流民,經(jīng)過20余年的時間,仍然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迅速恢復和發(fā)展社會生產(chǎn),成為漢廷面臨的主要任務。針對這種情況,諫大夫杜延年曾幾次提出“宜 修孝文時政,示以儉約寬和”(《漢書·杜延年傳》)?;艄獠杉{他的建議,“舉賢良,議罷酒榷鹽鐵”(同上)。始元六年(前81)二月,漢廷詔舉郡國賢良文 學,問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漢書·昭帝紀》),對武帝時期的經(jīng)濟政策展開了討論。這就是著名的“鹽鐵會議”。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以及 賢良文學60余人,參加了這次會議。在討論罷除鹽鐵官營等項政策時,會議形成以桑弘羊為一方,以賢良文學為另一方的對壘,雙方展開一場唇槍舌劍的辯論。桑 弘羊在漢武帝時期,曾任治粟都尉及大司農(nóng)14年,參與制定鹽鐵官營諸項政策。他在辯論中為漢武帝的政策進行辯護,實質(zhì)上還是主張繼續(xù)奉行漢武帝的朝政方 針;而賢良文學則指責這些政策的弊端,同時又提出當今之務在于安集百姓,致利除害。辯論所涉及的內(nèi)容,遠遠超出鹽鐵官營的問題。除了對武帝時期的一系列政 策互相論難之外,還涉及到當前政策轉變等問題,雙方的爭論異常激烈。由于鹽鐵諸項政策關系漢廷財政問題,因此只取消酒的專賣,其余各項都沒有罷除。 > > 這次辯論反映漢廷內(nèi)部政見分歧,以桑弘羊為代表的少數(shù)朝臣,在社會形勢發(fā)生變化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原有的思想主張。這是桑弘羊一貫的政治立場。還在漢武 帝晚年,他不顧當時社會危機嚴重,繼續(xù)主張屯墾輪臺,結果遭到漢武帝拒絕。漢武帝根據(jù)當時的形勢,對原來的政策作了重大的改變。但是,直到昭帝始元年間, 桑弘羊依然沒有改變原來的主張,不但政見與霍光針鋒相對,而且不滿霍光一手操縱朝政。因此,桑弘羊與上官桀及燕王旦通謀,卷入當時朝廷內(nèi)部反對霍光的爭權 斗爭。 > > 漢廷的爭權斗爭,始于燕王劉旦。漢武帝晚年,皇太子劉據(jù)、齊王劉閎先后死去。按照輩分而論,劉旦自以為應當立為太子,并上書要 求到京師宿衛(wèi)。劉旦覬覦帝位,引起漢武帝的不滿。漢昭帝繼位之后,劉旦與宗室劉長、劉澤等人勾結,陰謀發(fā)動兵變,推翻漢昭帝。事情敗露后,劉澤等人被殺, 劉旦幸免。但是,他的野心不死,又與上官桀結謀,企圖剪除霍光,奪取皇位。 > > 上官桀與霍光,本是聯(lián)姻親戚,因為爭權發(fā)生矛盾。上官桀及 其子上官安,因此與蓋長公主、桑弘羊及劉旦合謀,告發(fā)霍光逾制擅權。當陰謀失敗后,上官桀等又合謀殺霍光,迎立燕王劉旦,然后再殺劉旦,奪取皇位。但是, 上官桀的密謀終于泄漏,漢昭帝命令丞相田千秋撲滅亂黨。結果,上官桀父子及桑弘羊先后被殺,蓋長公主和燕王劉旦也相繼自盡。這場爭權斗爭即告結束。 > > 霍光剪滅政敵之后,其地位越加鞏固,政局也逐步趨于穩(wěn)定。但是只過了6年,漢昭帝即因病死去。這位以孺子繼統(tǒng)的帝王,在位13年少有作為,卻使霍氏家族 乘機崛起,并開了漢代外戚專權之先?;饰挥刹赝鮿①R繼承。劉賀是個荒淫縱欲的昏君,繼位不久,霍光等人即發(fā)動一場宮廷政變,將他廢逐。于是,霍光迎立漢 武帝的曾孫劉詢?yōu)榈?,這就是 漢宣帝。 > > 劉詢是衛(wèi)太子劉據(jù)之孫。巫蠱禍起,劉詢的父祖及生母,都遭殺害。剛剛出世幾個月的劉詢,也被關押 在獄中。原廷尉監(jiān)丙吉憐其無辜,對他多加保護,并將他送交外祖母家撫養(yǎng)。后來,劉詢被收養(yǎng)于后宮,直至18歲繼位。宣帝繼位之后,為了改變昭帝時期的政 局,采取了許多政治措施,以鞏固中央集權制。主要的有如下幾項: > > 首先,清除霍氏集團。自漢昭帝以來,霍氏家族的權勢不斷擴大,嚴重地 削弱了漢家皇權?;艄獗救藢V粕脵?,“政事壹決于光”(《漢書·霍光傳》),以至于操縱漢家天子的廢立。不僅如此,霍光的兒子霍禹、侄孫霍云皆為中郎將, 霍云之弟霍山為奉車都尉侍中,兩個女婿為東西宮衛(wèi)尉,連外孫也都是中朝官,形成這個家族“黨親連體,根據(jù)于朝廷”(《漢書·霍光傳》)的局面。漢家天子無 疑是個傀儡,而霍光成了左右政局的“太上皇”,并緊緊地控制著中朝的軍政大權。這是從漢武帝為加強皇權而控制中朝,到中朝權力轉歸朝臣把持的畸形發(fā)展。 > > 霍家“持國權柄,殺生在手中”(《漢書·霍光傳》),從漢廷到地方,吏治日益敗壞。廷尉李種和王平,左馮翊賈勝胡,甚至車丞相的女婿、少府徐仁等,都因 “坐逆將軍(意)下獄死”(同上)。而使樂成小家子,卻因得幸于霍光,官至九卿封侯。當時,朝廷官吏只聽霍光的家奴馮子都、王子方等人的指揮,丞相之職有 名無實。這種現(xiàn)象在宣帝即位之后,大有變本加厲之勢。當時,不但朝廷的事要先稟報霍光,然后上奏昭帝,而且連霍光的夫人也干預朝政。她為了讓小女霍成君代 立為皇后,公然私派女醫(yī)淳于衍毒死許皇后。地節(jié)二年(前68),霍光臨死之前,又提出封霍山為列侯的要求。宣帝無可奈何,即日拜霍禹為右將軍,接著又封霍 山為樂平侯,以奉車都尉領尚書事,繼續(xù)由霍氏控制中朝。翌年,當宣帝立許皇后的兒子為太子時,霍光妻大怒,又陰謀使霍皇后毒殺太子未遂。甚至宣帝安排御史 大夫魏相入侍中朝,霍光妻也大為不滿,并唆使家奴大鬧魏相的府邸。霍氏專擅權柄,為所欲為,皇權再度受到挑戰(zhàn)。 > > 針對上述情況,宣帝為 了穩(wěn)定政局,進一步加強皇權,一面讓霍山繼續(xù)主管尚書事,一面又準許吏民奏封事,可以不通過尚書,令“群臣進見獨往來”(《漢書·霍光傳》),以打破霍家 把持中朝的局面,使中朝權力逐步轉歸自己手中。這是對漢武帝以來的中朝體制所作的重要的改變。同時,又將霍氏家族的成員調(diào)離中朝,改任其他職務,并將他們 執(zhí)掌的兵權收歸漢廷。這些措施引起霍禹集團的不滿,他們陰謀作亂,準備發(fā)動宮廷政變,廢宣帝而立霍禹為帝。地節(jié)四年(前66),霍禹集團陰謀敗露,霍云、 霍山及范明友自殺;霍禹被捕后處以腰斬;霍光妻及其他親屬皆棄市;霍皇后也被廢處昭臺宮,霍禹集團被一網(wǎng)打盡。 > > 第二,整飭吏治。誅滅 霍禹集團之后,拔除了“危亂國家”的禍根,宣帝即著手整飭吏治,以便鞏固中央集權制。在漢廷中央方面,宣帝時期,“上躬親政,省尚書事”(《漢書·丙吉 傳》),以密切中朝、外朝之間的關系。本來尚書這一辦事機構,是武帝為了削弱相權而設的。漢宣帝親自過問政事,減省尚書事,“五日一聽事,自丞相已下各奉 職而進”(《漢書·循吏傳》)。這不僅使皇帝直接掌握朝政大權,又恢復了漢初丞相既有職又有實權的體制,從而發(fā)揮了丞相作為輔臣的作用。宣帝親政后,丞相 魏相“總領眾職,甚稱上意”(《漢書·魏相傳》)。魏相死后,丙吉、黃霸、于定國等,先后繼任為相。他們“總綱紀號令”(《漢書·黃霸傳》),“居位皆稱 職”(《漢書·丙吉傳》),既有職又有實權。宣帝時期的丞相,與武帝時期相比,境遇截然不同。他們善終其位,無一人被黜免,或者死于非命。所以班固說: “近觀漢相,高祖開基,蕭曹為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漢書·魏相丙吉傳》)。 > > 在地方吏治方面,宣帝重視地方長吏的選任。他常 說:“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漢書·循吏傳》)!這是因為郡守、諸侯相等二千石官吏,對上 要執(zhí)行漢廷的方針政策,對下則直接治理吏民,其政績?nèi)绾侮P系國家的興衰,所以被視為“吏民之本”(同上)。對新任命的刺史、太守、國相等官員,“輒親見 問,觀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質(zhì)其言”(同上)。因此在宣帝時代,先后曾出現(xiàn)一些政績顯著的二千石官吏。如王成、黃霸、朱邑、龔遂、鄭弘、召信臣等。為了 穩(wěn)定地方統(tǒng)治秩序,地方長吏一旦任用,一般不主張頻繁調(diào)動。 > > 對地方官吏的治理情況,經(jīng)常派使者巡行郡國,考察他們的政績。如元康四年 (前62),遣太中大夫等12人巡行天下,“察吏治得失,舉茂材異倫之士”(《漢書·宣帝紀》)。五鳳四年(前54),又“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巡行 天下,舉冤獄,察擅為苛禁深刻不改者”(同上)。對地方官吏的考察,“信賞必罰”。凡政績優(yōu)異者,漢廷通過下詔褒獎,增秩賜金,封官進爵等,對他們表示嘉 獎。如王成為膠東相,在處理流民問題上,“治有異等之效”(《漢書·王成傳》),賜爵關內(nèi)侯,秩中二千石。黃霸任潁川太守,“治為天下第一”(《漢書·黃 霸傳》),官至御史大夫、丞相封侯。又如朱邑為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nóng)”(《漢書·朱邑傳》)。龔遂為渤海太守,因政績顯著,被擢為水衡都尉。 > > 對一些違法失職的地方長吏,漢廷則予以懲辦。如嚴延年先后曾任涿郡、河南太守,是一位號稱“屠伯”的酷吏。他因“選舉不實”,受到“貶秩”的處分。后 來,又因“怨望誹謗政治”(《漢書·嚴延年傳》),被處以棄市之刑。再如,田云中為淮陽太守,也是一位“敢誅殺”的酷吏。因“吏民守闕告之”(《漢書·田 廣明傳》),民憤極大,同樣被處以棄市之刑。以上內(nèi)容由(歷史新知網(wǎng))整理發(fā)布,部分內(nèi)容來源于網(wǎng)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chuàng)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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