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寄情于足跡。足跡使我留下記憶。
足跡灌滿了我的汗水,我的眼淚。這一滴滴汗水,這一串串眼淚,在瓦礫散落的遺址,在叢叢荒草間,在斷殘的山坡下,在我濃濃的思緒里,一次次地融化。昔日的人生向往,今朝的文化對話,成就了我的夢想成真。
然而,那代代層累的古老足跡總一次次地掩蓋住了我的足跡,使我的足跡里沒有了燦爛的陽光,沒有了明凈的月光,模糊了我的人生光亮。我曾記得,一位文友告訴過我,一個人一生中沒有留下一行行足跡,那是人生的一種失落,也就沒有了人生的記憶。我也知道,許多人總是那樣固執(zhí)已見,以為,走在荒草間,走在遺址上,就是走向古老,那一雙雙足跡往往昭示著人生的滄桑,得到的是一片殘月的冷照,讓人窺視到了人生的蹣跚步履,夜游的迷失茫然。但我還是從不動容。堅信,留在荒草、斷殘、遺址上的足跡,它的真正意義,就在于能輝映出自己尋找歷史文化的點點光亮。
我曾一次次地對著荒草、斷殘、遺址,自豪地說,足跡本身就是人生的輝煌。
有位朋友曾在我的面前爭論了起來。他說,他最喜歡讓自己的足跡留在開滿鮮花的陽光大道上,留在悠然自得的小橋流水人家,或吟詩,或高唱。我淡淡一笑,沒有辯駁,因為人各有志。
可我早已習慣,一心只想趁著殘月的微光,找一條山道,尋一條泥路,悄然地走,盡管很勞累,過于艱難,時有秋葉飄飄,時有冷風涌入懷抱,即使這一路上沒有了如許的豪情和精力,但我還是覺得這足跡很堅實。
不能想象,走在平坦的大道,就忘記了千年古道,走在了鮮花叢中,就不愿意走荒草凄迷,人生走著的足跡理應在大地上留下痕跡;歲月的輪跡,理應在車道間輾碎凹凸。沒有足跡就無所謂人生。
這時,我在自己的記事本上,寫下了這樣一句話:還足跡以真實,還人生以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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