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臺詩案的主人公是誰?烏臺詩案最后是怎么收尾的?
烏臺詩案發(fā)生在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 ——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后,又在元豐年間(1078 ——1085)從事改制。烏臺詩案發(fā)生在變法到改制的轉(zhuǎn)折關(guān)頭即元豐二年(1079年)。御史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奏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后謝恩的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朝政,御史李定曾也指出蘇軾四大可廢之罪。這次彈劾被稱為烏臺詩案。那么烏臺詩案的主人公是誰?烏臺詩案最后是怎么收尾的?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解答解答。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diào)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后又夾上幾句牢騷話:“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金莎的老公許嵩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為客觀環(huán)境使然,總是習慣于在遣詞造句上表現(xiàn)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yǎng)成一種習慣,本能地尋求字里行間的含義。比如御史臺里的御史們。六月,監(jiān)察御史里行何正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這里還有一點背景,王安石變法期間,保守派和變法派斗爭激烈,兩派領(lǐng)袖分別是兩位丞相司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給后者的長信中有“生事”二字,于是“生事”成了攻擊變法的習慣用語;“新進”則是蘇軾對王安石引薦的新人的貶稱,他曾在《上神宗皇帝》書里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結(jié)果是“近來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士益多”。后來正是曾擁護過王安石的“巧進之士”呂惠卿把王安石出賣了,使其罷相。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并在自己的詩文中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又由于他當時是文壇的領(lǐng)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兄弟上載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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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七月廿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監(jiān)獄。廿日,被正式提訊。最初,蘇軾承認,他游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里“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與時事無關(guān)。蘇軾對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新政。
當時當朝多人為蘇軾求情,王安石也勸神宗說:圣朝不宜誅名士。又因太皇太后曹氏、章惇等人出面力挽,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fā)落,蘇軾終免一死,貶謫為“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轟動一時的“烏臺詩案”就此銷結(jié)。
在烏臺詩案發(fā)生后,新舊政策之爭更加的嚴重,雖然蘇軾是守舊派人物,但是在烏臺詩案發(fā)生后,守舊派的那些與蘇軾天天對酒當歌的人沒有一個為他求情,而為他求情的則是推行新政的王安石,章惇等人,也是讓人覺得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