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歷史)北宋時期秦隴地區(qū)的經(jīng)濟:秦隴地區(qū)的屯田
來源:內(nèi)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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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期,隴山東西地區(qū)的經(jīng)濟有所恢復與發(fā)展。自立國之初至晚期,這里成為北宋西北屯田的重要區(qū)域之一;農(nóng)業(yè)、畜牧、商業(yè)、手工業(yè)等均有一定程度的進步;豐富的自然資源得到開發(fā)利用。甘肅經(jīng)濟具有鮮明的民族性與區(qū)域經(jīng)濟特色。
“屯田實邊”,是中國歷代封建統(tǒng)治者經(jīng)營、開拓西北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北宋統(tǒng)治者自立國之初直至晚期,始終在西北地區(qū)實行屯田、營田,隴山東西成為北宋屯田的重要區(qū)域之一。
一、興起
北宋立國,即與遼、西夏鼎足對峙。為了加強邊防軍事部署,防止遼、夏的不斷騷擾,宋自淳化以來,始用何承矩措置北邊屯田,開溏濼之利以限北虜,以后相繼在西北二邊實行屯田?!氨边叀碑斨负颖甭?,宋朝在這一地區(qū)屯田的主要目的是阻止遼兵長驅(qū)南下的騷擾?!拔鞅倍叀眲t指河東、陜西二路與西夏毗鄰地區(qū),此地屯田自然是為了防止西夏的進攻。隨著宋與西夏矛盾的發(fā)展、演變,其軍事斗爭也日益激烈,與西夏毗鄰的陜西路軍事地位日益重要,駐軍數(shù)量與日俱增。在秦鳳、涇原、環(huán)慶、鄜延四路的陜西沿邊,駐有中央禁軍二十余萬,此外還有大量的義勇、弓箭手、蕃兵。延(治今陜西延安市)、渭(治今甘肅平?jīng)鍪校?、慶州(治今甘肅慶陽市西峰區(qū))、鎮(zhèn)戎軍(治今寧夏固原市)等五州、軍處于前沿,長闕糧草,渭州屯泊大量軍馬,支費糧草浩瀚,眾多的軍隊所需軍費開支龐大。正如張方平奏疏所說:“伏見西事已來,應付邊備,天下被其勞,凡百賦率至增數(shù)倍?!狈敝氐能娰M成為陜西沿邊以至全國人民的沉重負擔。
北宋前期,沿邊地區(qū)軍糧主要靠內(nèi)地供給。而自北宋中期開始,內(nèi)地已難以供給邊防全部軍需。造成這種困難的原因有二:一是關(guān)中糧食產(chǎn)量有限而軍糧需求過盛,其土地生產(chǎn)力無法承受;二是運輸困難。陜西沿邊州軍地居山險,道路阻隘,將內(nèi)地糧食運到邊地,百姓苦于運輸。面對龐大的軍費開支,宋政府想方設法,采取從南方調(diào)運糧食,動用內(nèi)藏庫錢物,令商人輸粟于邊,留用陜西、四川賦稅、金帛,增加陜西酒課助邊,鑄大錢以助軍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對策與措施,解決這一難題。盡管宋朝統(tǒng)治者費盡心機,采取種種措施,雖解決了部分兵餉糧運問題,但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
顯然,解決陜西沿邊軍費的根本出路,就是采用歷代統(tǒng)治者的傳統(tǒng)辦法,命令駐軍屯墾,或募民耕種荒地,實行營田。因而宋朝統(tǒng)治者對西北地區(qū)的屯田非常重視,因為屯田既可以鞏固邊防,“減冗費,為持久寬民之計”,又可以部分解決兵餉糧運的困難。在“兵事未息,人兵未可全減”的情況下,“廣勸公私耕種”為當務之急。所以興屯田、營田實為“扈邊實塞之要務,足國安民之至計也”。
二、概況
秦隴以西地區(qū)是北宋屯田耕種地區(qū),而屯田興盛之時卻是在中后期的熙寧(1068-1077)、元豐(1078-1085)年間,且屯田址地廣泛。甘肅的屯田大體可分為兩個不同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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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北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的73年間,是北宋西北屯田的興起時期。由于黨項李繼遷不斷騷擾西北邊境,宋朝為了鞏固邊防,解決軍糧運輸困難,開始在西北沿邊屯田。元昊立國后,邊防局勢更為惡化,于是宋朝分陜西沿邊為秦鳳、涇原、環(huán)慶、鄜延四路外,還在陜西屯駐重兵,在軍儲未備的情況下,命令在陜西置營田務,具體興屯之事則由四路總管與轉(zhuǎn)運使兼任。這一時期的屯田址地主要沿西夏左廂沿邊地及橫山內(nèi)外分布,是防御西夏的一個重要措施。隸屬涇原、環(huán)慶、秦鳳、熙河四路的甘肅,是北宋屯田的重要地區(qū)之一,屯田、營田區(qū)主要有以下諸處。
籠竿川屯田。籠竿川亦作龍竿川,位于六盤山外,其具體方位,據(jù)《武經(jīng)總要前集》卷18載:北“自六盤山寨二十里,至瓦亭四十里,又七十里至渭州;西至神林寨四十里,至石門蕃界七十里;東南至儀州百二十里;東北至鎮(zhèn)戎軍百一十里,南好水川界”。由于地處沖要,“內(nèi)則為渭州藩籬,外則為秦隴襟帶”,土地肥沃,人口繁盛,當?shù)厥鞈粢蚤e田輸官。
渭州屯田。渭州在北宋時屬秦鳳路管轄。宋英宗治平(1064-1067)初,知渭州王素耕墾渭州西南一帶土地,“積粟支十年”,又利用當?shù)剞揩I出的土地招募弓箭手,并且筑八堡以居,平時耕田,有警則聚。由于王素治軍有方,故“士氣感奮,精悍他道莫及”。
涇、原五州屯田。慶歷二年(1042年)十月,涇原安撫使王堯臣上疏,請求于涇、原五州營田,益置弓箭手。宋仁宗同意施行。
秦州屯田。英宗治平(1064-1067)初年,知秦州李參平定了吐蕃藥家族動亂后,得良田五百頃,招募弓箭手屯田。
黑谷屯田。黑谷在秦州境內(nèi),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十二月,樞密直學士知秦州李濬言黑谷頗有閑田,于是宋政府在這里招得寨戶三百余戶,戶三丁,計九百余人,屯田防邊。
牟谷口屯田。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秦州青雞川蕃部愿獻納土地,陜西宣撫使郭逵在青雞川南牟谷口筑城堡,招募弓箭手屯田,“以通秦州、德順二州之援,斷賊入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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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至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的59年間,是宋代屯田興盛時期。這一階段前期,正是宋神宗、哲宗朝變法革新時期。這一階段后期,是哲宗、徽宗之時,自紹圣(1094-1097)至大觀(1107-1110)年間,宋政府繼續(xù)對吐蕃、西夏用兵,不斷開疆拓土,其新開疆域已由熙、河、洮、岷等今甘肅南部地區(qū)進一步擴展至今青海東部地區(qū),并將屯田、營田也擴大至這里。
甘肅地區(qū)屯田,主要是在神宗、哲宗時期進行?;兆跁r期,甘肅境內(nèi)屯田不如中期廣泛。甘肅屯田主要分布在隴右與隴東地區(qū),構(gòu)成了北宋邊防軍事防御體系。
1.隴右屯田
渭水上游屯田。渭源城至秦州一帶系渭水上游,沿河五六百里,有未墾良田萬頃,因無錢作本,故不能獲利。熙寧三年(1070年)二月,王韶上奏“擇田之膏腴者,量地一頃,約用錢三十千,收歲不下三百石,千頃之田三萬貫,收三十萬石”。要求政府撥款興治,在此屯種,并設置市易司,“籠商賈之利,取其贏以治田”,以濟邊儲。宋政府下詔秦鳳路經(jīng)略司借支封樁錢三萬貫,委王韶募人耕種。后經(jīng)勘驗此地已墾田有四千余頃。
畢利川屯田。秦州境內(nèi)的畢利川,無主荒閑土地甚多,熙寧元年(1068年)七月,陜西經(jīng)略使韓琦請求在這里招置弓箭手從事屯墾,宋政府依其所請。
伏羌城屯田。伏羌城(今甘肅甘谷縣)是北宋的一個屯田區(qū),元豐六年(1083年)七月,主管冶坊堡供奉官王訥根括伏羌城等三寨田三百六十頃,招弓箭手屯種。
蘭州屯田。蘭州(治今甘肅蘭州市)系新收復地區(qū),元豐五年(1082年)在這里實行營田?!疤m州內(nèi)外官屬法撥地為圭田,今新造之區(qū)居民,未集墾耕人牛之具,皆強役之”。
古渭寨至武勝軍屯田。古渭州舊稱古渭寨,唐臨洮之地,號武勝軍,即宋代的熙州,此屯田區(qū)位于今甘肅隴西至臨洮一帶。熙寧四年(1071年)八月,宋政府“自古渭寨接青唐武勝軍,應招納蕃部、市易、募人營田”。并在此地區(qū)置洮西安撫司,令王韶主持。因此地吐蕃部族眾多,熙寧五年(1072年)十月,宋政府詔令秦鳳路沿邊安撫司支官錢收買鎮(zhèn)洮軍(即熙州)蕃部田土,招置弓箭手進行墾種。
定西、龕谷、榆木、岔堡四寨屯田。定西寨即定西城(今甘肅定西市安定區(qū)南27里),即西使城;龕谷寨(今甘肅榆中縣南20里小康營),于元豐四年(1081年)置,元祐七年(1092年)廢,紹圣三年(1096年)復修為堡,即龕谷堡;榆木、岔堡位置不詳,推斷此四寨系新復境土堡寨,均在今蘭州榆中縣境內(nèi)。
熙河路屯田。熙河路轄有熙、河、洮、岷四州及通遠軍。這一地區(qū)大約有土地一萬五千頃,十分取一,以為公田,大約中歲畝收一石,則公田所得十五萬。水旱肥瘠,三分之一,亦可得十萬。由于此地屯田有利,熙寧七年(1074年)正月,王中正至熙河路以土田招弓箭手。熙寧九年(1076年)正月,宋政府又差太常主簿王君俞赴熙河路與鄭民憲商議推行屯田。元豐元年(1078年)十月,宋政府給熙河四州軍標撥官莊田外,又在近城“各更擇沃土二十頃為營田”。
河州屯田。河州屯田主要有三次。熙寧七年(1074年)三月,王韶以河州近城川地招漢弓箭手屯墾,山坡地招蕃弓箭手,人給地一頃,蕃官兩頃,大蕃官三頃。仍募漢弓箭手為甲頭,與蕃官同管勾。熙寧九年(1076年),河州知州鮮于師中要求在河州請以未招募弓箭手地百頃為屯田,宋政府同意其建議。元豐元年(1078年)九月,吐蕃郎家族、鬼驢族要求在河州或南川寨側(cè)近,從宋政府“根括空閑及弓箭手逃田內(nèi)標撥二十頃”,分給他們墾種。于是這兩族六百余人在這一地區(qū)屯墾。
洮西屯田。熙寧九年(1076年)正月,宋政府將洮水以西地區(qū)弓箭手軍丁來不及耕種空閑地土,讓各州軍差廂軍耕種,官置牛具、農(nóng)器,每人一頃。令“所屬堡寨使臣、道路巡檢主管,趁時耕種成收入官”。
階州屯田。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階州漢蕃戶獻納并根括田土五百二十頃,宋政府招募弓箭手屯種,每人給地兩頃。
岷州□川、荔川、閭川、熟羊寨屯田?!醮?、荔川、閭川三寨均在岷州境內(nèi),熟羊寨在通遠軍(治今甘肅隴西縣)境內(nèi)。宋元豐二年(1079年)二月,在這四寨地區(qū),依官莊例,招募永濟卒二百人從事屯種。
2.隴東屯田
隴山屯田。今甘肅境內(nèi)的隴山,也是北宋屯田區(qū)之一。元豐四年(1081年),渭州隴山一帶有川原坡地四千余頃,涇原路經(jīng)略司上奏,“可募弓箭手二千余人,或不愿應募,乞收其地入官”。宋政府采納其建議,依照熙河舊例,允許涇原、秦鳳、環(huán)慶、熙河四路弓箭手投換,仍帶舊戶土田地,耕種二年以后,另招弓箭手。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年),殿前副都指揮使劉昌祚知渭州時,根括隴山地一萬零九百九十頃,招募弓箭手五千二百六十一進行屯田,哲宗頒敕書獎諭。
慶州屯田。宋徽宗崇寧年間(1102-1106),錢即為慶州知州,上任后,筑安邊城、歸德堡,包地萬頃,縱耕其中,歲得粟數(shù)十萬。
渭州屯田。徽宗政和(1111-1117)末年,王恩知渭州時,括隱地二萬三千頃,分弓箭手耕屯,為三十一部,以省饋餉。
三、效果與作用
北宋大量屯田、營田土地主要是通過以下諸種途徑獲取:根括閑田、開墾荒地、蕃部獻田、錢物易田、收官員職田、收公田官地、包占良田、拘收作過蕃部田、自首免罪得地等。
獲取屯田土地的途徑雖有上述九種,但其中最主要的則是根括閑田、開墾荒地與蕃部獻田,其他幾種則作為獲取途徑的補充,在甘肅屯田中所占比重不大。
北宋時期,在甘肅從事屯墾生產(chǎn)的勞力來源主要是招募弓箭手、選知農(nóng)廂軍、募卒屯墾、配發(fā)罪犯、招懷投順蕃部等,他們成為甘肅土地開發(fā)的勞動力與屯墾的直接生產(chǎn)者。
隨著土地私有制日益發(fā)展,租佃關(guān)系日益盛行,帶有中古軍事隸農(nóng)性和徭役性的屯田、營田,成為當時大土地所有制的附庸與補充,必然受其經(jīng)營方式的影響而日益衰落。受生產(chǎn)關(guān)系變化的影響,宋代整個屯田效果不甚顯著,但在甘肅地區(qū)的屯田卻有一定的效果與作用。
一是開墾荒地,生產(chǎn)糧食,減輕軍需負擔。在宋夏對峙百年間,邊界沖突不斷,土地荒蕪,民眾失業(yè),給養(yǎng)匱乏的情況下,甘肅地區(qū)的屯田、營田卻顯示了其優(yōu)越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北宋政府通過屯田、營田等方式,開發(fā)利用了大量荒蕪的土地,殿前司副都指揮使劉昌祚括涇原路“隴山地凡一萬九百九十頃”,渭源城至秦州一帶沿河五六百里良田萬頃(后經(jīng)查證為四千頃)成為屯田區(qū)。駐營一兵費用,可給屯駐三兵。甘肅境內(nèi)屯田、營田的大量分布,是對土地的開發(fā)與利用,積蓄了部分糧食,減少了國家部分軍需開支,一定程度上活躍了甘肅地區(qū)經(jīng)濟,發(fā)展了社會生產(chǎn)。
二是增強了北宋西北邊防。大量屯田士兵以邊寨為家,屯田士兵往往帶有家眷,并分到一至二頃土地,還可以免徭役、和雇、支移、折變等各項負擔。由于分得土地,又可享受優(yōu)惠政策,于是他們便有眷戀之心,戀土地,護老弱、牛羊,遇賊力斗。這些士兵“徙家塞下,重田利,習地勢,父母妻子共堅其守,比之東兵不樂田利,不習地勢,復無懷戀者,功相遠矣”。他們力耕死戰(zhàn),世為邊用,遠比東調(diào)的戍兵更具有戰(zhàn)斗力。大量屯田軍民及弓箭手的駐扎,加強了甘肅御夏固邊的防衛(wèi)力量,使甘肅成為北宋西北邊防抵御西夏的一道屏障。
三是減少軍糧運輸負擔。北宋的兵餉運輸是一個難題,西北沿邊軍民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独m(xù)資治通鑒長編》卷149慶歷四年五月甲申載,知制誥田況上疏:“自西事以來,鄜延一路,猶苦輸運之患,卞咸在鄜州,欲圖速效,自鄜城、坊州置兵車,運糧至延州,二年之內(nèi),兵夫役死凍殍及逃亡九百余人,凡費糧七萬余石,錢萬有余貫,才得糧二十一萬石。道路吁嗟,謂之地獄。今茶數(shù)多,輦至保安軍益遠,歲歲如此,人何以堪?”
田況所言雖是鄜延一路的情況,但其他涇原、秦鳳、環(huán)慶諸路也同樣如此勞民傷財。
由于實行屯田和營田后,這種狀況有所改善。范仲淹言:“臣觀今之邊寨,皆可使弓手、土兵以守之,因置營田,據(jù)畝定課,兵獲羨余,中糶于官,人樂其勤,公收其利,則轉(zhuǎn)輸之患,久可息矣?!辟Z昌朝也謂“可以減屯戍,省供饋”。這說明沿邊實行屯田和營田,減輕了軍糧運輸?shù)睦щy。由于屯田、營田,邊地糧食增多,這對于防止奸商囤積居奇,平抑糧食價格,多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宋朝歷史)北宋時期秦隴地區(qū)的經(jīng)濟:秦隴地區(qū)的屯田》添加時間:2025-05-12;更新時間:2025-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