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科舉,也就是設(shè)科取士的意思。封建朝廷按照不同的行政管理的需要,規(guī)定不同的考核內(nèi)容,設(shè)置一定數(shù)量的科目,使地主階級文人根據(jù)各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和志趣,分別選擇一項科目,進行考試,并通過考試而進入仕途。
關(guān)于唐代的取士各科,《新唐書 選舉志》有一個概括的敘述,這一段文字也是為歷來論唐代科舉者所經(jīng)常援引的:
唐制,取士各科,多因隋舊,然其大要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xiāng)貢,皆升于有司而進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jīng),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而明經(jīng)之別,有五經(jīng),有三經(jīng),有二經(jīng),有學究一經(jīng),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其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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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的這一段話,雖然多為人所援引,但其敘述的邏輯很不清楚。譬如,它首先說取士之科大要有三,這應(yīng)當說的是取士的科目,那么這三個科目是什么呢?沒有回答。接下去說的卻是應(yīng)試者的來源,說應(yīng)試者由學館薦送的稱做生徒,由州縣薦送的稱做鄉(xiāng)貢。――這兩種,合起來叫 歲舉之常選 ,就是說每年定期舉行的考試。 歲舉之常選 與所謂 天子自詔 的制舉是相對而言的;與常選不同,制舉科的考試項目與考試時間都不固定。這樣說來,制舉與常選是并列的兩種,并非如《新唐書》所說的那樣 大要有三 。至于常選中,有從秀才到童子凡十二科,其中明經(jīng)又再分為七科;制科,據(jù)唐宋人的記載,則有多至八九十科的。因此《新唐書 選舉志》所說的唐代的取士之科大要三,可以說無從著落。從上下文意推測,《新唐書 選舉志》說的 大要有三 可能指的是生徒、鄉(xiāng)貢和制舉,但這三者實際上不是同一類別,因而也是不能相比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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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對《新唐書 選舉志》上述的一段話也有過類似的分析,他說:
《新 選舉志》:唐制,取士大要有三 愚謂雖大要有三,其實惟二,以其地言,學館、州縣異,以其人言,生徒、鄉(xiāng)貢異,然皆是科目,皆是歲舉常選,與制舉非常相對。(卷八十一《取士大要有三》)
王氏接著又論述各科的具體情況說:
其實若秀才則為尤異之科,不常舉。若俊士與進士,實同名異。若道舉,僅玄宗一朝行之,旋廢。若律、書、算學,雖常行,不見貴。其余各科不待言。大約終唐世為常選之最盛者,不過明經(jīng)、進士兩科而已。(同上)
王鳴盛從大處著眼,指出《新唐書 選舉志》的不夠確切之處,顯示出清朝漢學家思考問題確較前人為精密。他所歸納的各科興廢的大概和地位的輕重,有些雖不盡符合于實際,但大致是可信的。 中小學生作文投稿,中小學生作文點評與打分系統(tǒng),<a href=http://www.zequeka.cn/jiaOshoulanmu/>易優(yōu)作文批改</A>
如果進一步觀察,《新唐書 選舉志》所說的各科,還有使人可懷疑之處。今列表如下:
常選中的一史、三史是與明經(jīng)并列的,而明經(jīng)中又有史科,這其間的關(guān)系怎樣?沒有說明。同樣是禮,開元禮是常科,三禮又屬于明經(jīng),實際情況恐非如此。根據(jù)現(xiàn)在所見唐人的記載,如《唐六典》、《通典》,則將常選分為六科,即秀才、明經(jīng)、進士、明法、明書、明算,都較《新唐書》為明白簡括。
通常所說的唐代科舉項目,主要是指進士、明經(jīng)和制舉,尤其是進士科,更為人所稱道,唐人所謂 國家取士,遠法前代,進士之科,得人為盛 ,宋人說: 某嘗謂李唐設(shè)科舉以網(wǎng)羅天下英雄豪杰,三百年間,號為得人者,莫盛于進士。 關(guān)于進士、明經(jīng)、制舉,本書各有專章論述,為敘述方便起見,這里擬大致依《新唐書 選舉志》所列的次序,介紹秀才等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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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秀才之稱,唐以前就有,但與科舉無關(guān)。關(guān)于唐代以前秀才含義的變化,清人趙翼《陔余叢考》有一個概述,頗可作為參考,其書卷二十八《秀才》條說:
《禮記》有秀才?!稘h書 賈誼傳》,河南守吳公聞?wù)x秀才,召置門下。秀才之名,始見于此。公孫宏奏博士弟子,內(nèi)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是皆謂之秀才者,非竟以為士子之專稱也。晉世始有秀才之舉,永寧初,王接舉秀才,報友人書曰: 非榮此行,實欲極陳所言,冀有覺悟耳。 此士子專稱秀才之始。元帝時,所舉秀才皆不能試經(jīng),尚書孔坦請展限五年,聽其講習,詔許之,則秀才有不能試經(jīng)者矣。后魏令中正掌選舉,其秀才對策第居上者表敘之。北齊令中書策秀才,濫劣者有罰墨汁之例。南朝亦重此科,王融、任 俱有策秀才文,載《文選》,可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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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鶚《蘇氏演義》卷上說,唐代的秀才科與進士科,同置于唐高祖武德四年(621): 近代以諸科取士甚多,武德四年,復(fù)置秀才、進士兩科,秀才試策,進士試詩賦。其后秀才合為進士一科。 按《函海》本《蘇氏演義》有清李調(diào)元序,謂: 蘇鶚字德祥,秦之武功人,唐光啟二年(886)進士,作《蘇氏演義》一編。陳振孫稱其考究書傳,訂正名物,辨訛正誤,有益見聞。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也稱蘇鶚此書 于典制名物,具有考證 (卷一一八子部雜家類)?!段墨I通考》卷二十九《選舉考》二所載《唐登科記總目》,記唐高祖武德二年、三年、四年皆不貢舉,武德五年始載 秀才一人,進士四人 。則蘇鶚說秀才科設(shè)置于武德四年,當大致可信,即武德四年決定立秀才科,第二年即正式開科取士。但《蘇氏演義》這段話有兩點不確:一、唐初進士也試策,非試詩賦,試詩賦是在武后以后,這時秀才科已經(jīng)停止。二、秀才科并不是合于進士科,而是由于一定的原因而廢止。
修成于開元時的政書《唐六典》,記載秀才科說: 其秀才試方略策五條,文理俱高者為上上,文高理平、理高文平者為上中,文理俱平者為上下,文理粗通者為中上,文劣理滯者為不第。 又說: 此科取人稍峻,自貞觀后遂絕。 (卷二《吏部 考功員外郎》)后來《通典》也說: 初秀才科等最高,試方略策五條,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貞觀中有舉而不第者,坐其州長,由是廢絕。 (卷十五《選舉》三《歷代制》)由此可知,第一,在唐初,秀才科在各種科目中是名望最高的。第二,考試是試方略策五條,即是說與進士試同樣試策文。所謂方略策,具體何所指,由于沒有策文傳下來,已不能確知其詳情,如作望文生義的推測,或者是陳述對國家大政方略的主張。第三,秀才科 自貞觀后遂絕 ,至于廢絕的原因,《唐六典》說是由于所定的標準太高,《通典》說是如有舉送而落第,則州的長官要受責罰。這二者是可以統(tǒng)一起來的,就是說,秀才科所定的標準高,標準高則錄取的人少,人們就畏而不敢求試,而且州郡長官怕受連累,也就不敢舉送,這樣,就使得秀才科應(yīng)試的人逐漸稀少,遂至廢止。
《舊唐書》卷一九 上《文苑 張昌齡傳》謂: 張昌齡,冀州南宮人。弱冠以文詞知名,本州欲以秀才舉之,昌齡以時廢此科已久,固辭,乃充進士貢舉及第。 據(jù)徐松《登科記考》卷一,張昌齡為太宗貞觀二十年(646)進士及第,則冀州要想將他以秀才科舉送,當在貞觀二十年以前。據(jù)《文獻通考》所載《唐登科記總目》,貞觀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十八年、十九年皆有秀才登科,因此不能說 時廢此科已久 ,但登第者每年只一二人,要求太高,這就使人望而卻步,張昌齡固辭以此科舉送,是有其時代的原因的。
《新唐書 選舉志》又說: 高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 《玉海》所記更為明確,說: 按登科記,永徽元年猶有秀才劉釜一人,二年始停秀才舉。 (《文獻通考》所載《唐登科記總目》同)永徽二年為651年,距張昌齡登進士第之貞觀二十年(646),晚五六年。這當是:貞觀時,秀才科雖應(yīng)舉者和錄取者寥寥,但仍時斷時續(xù),如永徽元年就有劉釜登第(《玉?!匪鶕?jù)登科記,當系唐末五代人所存,是可信的),至永徽二年,則索性正式下令停舉,從此,作為科目之一的秀才科,就在歷史上終止。過了六年,也就是高宗顯慶二年(657),劉祥道拜相,任黃門侍郎,主管吏部官員的選拔,曾經(jīng)向皇帝上奏,論當時吏部銓注之失,其中第四條論到秀才科,他極力主張恢復(fù)秀才科,說: 國家富有四海,已四十年,百姓官僚,未有秀才之舉。豈今人之不如昔人,將薦賢之道未至?寧可方稱多士,遂間斯人。望六品已下,爰及山谷,特降綸言,更審搜訪,仍量為條例,稍加優(yōu)獎。不然,赫赫之辰,斯舉遂絕,一代盛事,實為朝廷惜之。 (《舊唐書》卷八十一《劉祥道傳》)劉祥道說唐開國四十年來, 未有秀才之科舉 ,這是夸張其辭,事實是秀才科登第者雖少,但還是有一些的,如據(jù)《文獻通考》中《唐登科記總目》,貞觀十八年一人,十九年三人,二十年一人。但比起進士、明經(jīng)來,確是少得可憐,已處于難以為繼的狀態(tài)。而劉祥道的主張,又因 公卿已下憚于改作,事競不行 ,因而秀才科也終于未能恢復(fù)。
《通典》論秀才科時又說道: 開元二十四年以后復(fù)有此舉,其時進士漸難,而秀才科本無帖經(jīng)及雜文之限,反易于進士。主司以其科廢久,不欲收獎,應(yīng)者多落之,三十年來無及第者。至天寶初禮部侍郎韋陟始奏請有堪此舉者令官長特薦,其常年舉送者并停。 《通典》的這段話,說的是秀才科自永徽二年停舉后的余響。它說開元二十四年(736)以后,進士應(yīng)試者增多,競爭加劇,考試場次中又有帖經(jīng)及詩賦等項目,而秀才科只試策文,反而容易,因此又曾一度恢復(fù)。但主考者對此興趣不大, 不欲收獎 ,故而實際上應(yīng)試者也甚寥落,以致三十年來并未有一人及第。到天寶初,韋陟就索性奏請再度停常年舉送,所謂 有堪此舉者令官長特薦 ,也不過是虛應(yīng)故事罷了。
在唐代科舉史上,秀才科的施行時間雖然不長,但在唐代前期,也就是開元以前,它的聲望確實是高出于進士科的。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從玄宗時的兩道判詞中看出?!度莆摹肪矶帕d有權(quán)寅獻的《對鄉(xiāng)貢進士判》,判詞的問頭是: 鄉(xiāng)舉(一作貢)進士,至省求考秀才,考功不聽,求訴不已。 判詞中說: 進士以鋪翰振藻,見舉于鄉(xiāng)閭,文麗筆精,允光于省闥。據(jù)才雖稱片玉,無狀須依一名。出敬梓之鄉(xiāng),但論進士;入握蘭之署,旋求茂才。名異奏名,事便于僻 請依鄉(xiāng)舉,謂充公途。 《全唐文》卷三九八又載趙 的同題判詞,中云: 文藝小善,進士之能;訪對不休,秀才之目 以窮鄉(xiāng)之莫知,徒舉其??;庶會府之達識,即致其大。 權(quán)寅獻與趙 都是開元時人,從開頭所謂 考功不聽 一句來看,這兩道判文還是作于開元二十四年知貢舉者由考功員外郎改為禮部侍郎之前。這里說的是,有一個應(yīng)進士試的舉人,到禮部報到后,請求改考秀才,考功員外郎不準,而舉人仍 求訴不已 ,因此作此判詞,斷析這種情況。權(quán)寅獻與趙 都傾向于考功的意見,認為秀才的規(guī)格要比進士高,舉子不能臨時改易科目;趙 說得更明確,他認為進士偏重于文藝,只不過是 小善 ,而對秀才的要求則是 訪對不休 , 會府之達識 。這大約代表唐代前期相當一部分人的看法。
這里要注意的是,在這以后,也就是開元、天寶以后,凡是稱秀才的,一般就是稱進士科(有時也指明經(jīng)),或者泛指一般的讀書人。這種情況初唐就有,如《全唐詩》卷三十八載孔紹安《別徐永元秀才》詩,孔紹安為越州山陰人,南朝陳尚書孔奐之子,隋末任監(jiān)察御史,入唐為內(nèi)史舍人。這首詩泛敘別離之情,稱徐永元為秀才,并非送徐應(yīng)秀才科,只是一種泛稱罷了。這種情況在初唐似乎只偶一為之,天寶以后就相當普遍了。如權(quán)德輿《唐故揚州兵曹參軍蕭府君(惟明)墓志銘》謂: 天寶中舉秀才,數(shù)上,行過乎謙,竟不得居甲乙科。 (《權(quán)載之文集》卷二十五)此處所謂舉秀才,即指進士,因為進士及第是分甲乙科的(詳后)。又如獨孤及《唐故朝散大夫中書舍人秘書少監(jiān)頓丘李公墓志》(《毗陵集》卷十一),此頓丘李公為李誠,卒于天寶七載(748),年五十三,其子二人,長曰興,次曰殷, 殷舉秀才甲科 。這里的秀才甲科也就是進士甲科?!杜昙肪硎诉€有《策秀才問三道》,也是進士策試的試題。因為唐代前期秀才科是美稱,自從進士及第被譽為登龍門以后,于是有些人就以秀才來稱呼進士科了。更多的場合,則是以秀才來稱呼一般的讀書人或應(yīng)試舉子。如《玄怪錄》卷一《郭代公》篇,說 代國公郭元振,開元中下第,自晉之汾,夜行陰晦失道 。后來見一大宅, 公使仆前曰: 郭秀才見。 宅內(nèi)主人前來相見,問: 秀才安得到此? 小說這里所寫的,無論是郭元振自稱,或主人相問, 秀才 一詞都是讀書人的意思。至于如權(quán)德輿《送密秀才貢舉》、《送裴秀才貢舉》(同上卷五),顯然都是指一般舉子而言。這類例子甚多,不一一列舉。
三
明法、明字、明算,都是考核專門人才的。雖如趙翼所說,這幾科都 不見貴 ,它們之列入科舉項目,卻也為唐代所獨有,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這幾門學科的發(fā)展。
正因為是考核專門人才,所以明法、明字、明算三者多從學館中培養(yǎng)。關(guān)于他們學習和考試的具體辦法,放到后面 學校 一章中去講,這里只講明法的一般情況。
《舊唐書》卷五 《刑法志》,記敘高宗即位后,命太尉長孫無忌等撰定律令格式,永徽三年(652),下詔: 律學未有定疏,每年所舉明法,遂無憑準。 由此可見,明法考試當也是每年舉行的,至少唐代前期是如此。但到唐末五代,情況就大不一樣,和凝《請減明法科選限奏》中說: 臣竊見明法一科,久無人應(yīng)。今應(yīng)令請減其選限,必當漸舉人,謹案課考令,諸明法試律令十條,以識達義理、問無疑滯者為通,所貴懸科待士,自勤講學之功;為官擇人,終免曠遺之咎。況當明代,宜舉此科。 (《全唐文》卷八五九)和凝于五代后唐時歷任禮部、刑部二員外郎,后知貢舉。由和凝這一奏議,可知至少在五代時明法一科,已 久無人應(yīng) ,這當是與社會動亂、吏治敗壞有關(guān)。中晚唐情況如何,限于材料,不得而知。
明法及第,也有任地方上縣一級基層官員的,如張說為他的父親所作的《府君墓志》,稱: 年十九,明法擢第,解褐饒陽尉。 (《張說之文集》卷二 )另為其父所作的《唐贈丹州刺史先府君碑》中也說: 以明法,歷饒陽、長子二尉,介休主簿,洪洞丞。 (卷同上)唐代進士、明經(jīng)及第后,有時也授以縣尉、縣丞之職,從這點來說,明法與明字、明算不同,而與進士、明經(jīng)相近。
據(jù)《舊唐書 穆宗紀》,三史科設(shè)置于長慶三年(823),《穆宗紀》長慶三年二月載: 諫議大夫殷侑奏禮部貢舉請置三傳、三史科,從之。 此事在《唐會要》卷七十六《貢舉中 三傳(三史附)》中有較詳?shù)挠涊d,據(jù)所載殷侑奏,所謂三史,是指司馬遷《史記》,班固《漢書》,范曄《后漢書》,稱之為 音義詳明,懲惡勸善,亞于六經(jīng),堪為此教 ??荚嚨霓k法是: 每史問大義一百條,策三道,義通七、策通二以上為及第。 從殷侑的奏疏中,還可知道,在此之前已有一史科;所謂一史,就是從《史記》、《漢書》、《后漢書》、《三國志》中選其一史而通之。
徐松《登科記考》卷二十三,咸通七年(866)諸科及第中有幸軒,引《瑞陽志》(輯自《永樂大典》): 幸南容之孫名軒,咸通七年中三史科。 又《新唐書》卷一八三《朱樸傳》: 以三史舉,由荊門令進京兆府司錄參軍。 朱樸為昭宗時人。由此可見,三史科自長慶二年設(shè)置以后,直至唐末仍有人應(yīng)試,且及第后也有擔任地方官的。至于一史的情況,則不得而詳。
唐玄宗開元十四年(726),應(yīng)通事舍人王 所請,修開元禮,后于開元二十九年(741)修成頒發(fā),共一百五十卷,全名為《大唐開元禮》。但作為科舉取士的項目之一,試開元禮起于何時,史無明文?!短茣肪砥呤堕_元禮舉》載:
貞元二年六月十一日敕:開元禮,國家盛典,列圣增修,今則不列學科,藏在書府,使效官者昧于郊廟之儀,治家者不達昏冠之義,移風固本,合正其源。自今已后,其諸色舉人中,有能習開元禮者,舉人同一經(jīng)例,選人不限選數(shù)許習,但問大義一百條、試策三道,全通者超資與官,義通七十條、策通兩道已上者,放及第,已下不在放限。其有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處分。至貞元九年五月二十日敕:其習開元禮人,問大義一百條、試策三道,全通者為上等,大義通八十條已上、策兩道已上為次第,余一切并準三禮例處分,仍永為常式。
從這條文字看來,則開元禮設(shè)科似即在貞元二年(786)以后,至貞元九年(793)又重申考核辦法,就已經(jīng)固定化了。又據(jù)《唐會要》同卷所載,元和八年(813)四月吏部奏,把開元禮與 學究一經(jīng) 并提。 學究一經(jīng) 是屬于明經(jīng)科的,可見開元禮的考核實與明經(jīng)相近,而凡應(yīng)開元禮及第的,大多授予太常寺的官職。太常寺乃掌管朝廷的禮樂、郊廟、社稷之事(可參見兩《唐書》的《職官志》,《百官志》)。
李唐王朝本來攀附老子為本家,借以抬高其身價,因此立國之初,即崇尚道教。這種風氣到玄宗后期更盛。開元末、天寶初,由于玄宗的倡導(dǎo),整個社會對道教的尊崇以及與此有關(guān)的迷信活動,使得整個社會烏煙瘴氣,道舉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開始設(shè)置的。據(jù)說開元二十九年(741)正月,玄宗在一個晚上做了個夢,夢見老子(在唐代尊稱他為 玄元皇帝 )告訴他說: 吾有像在京城西南百余里,汝遣人求之,吾當與汝興慶宮相見。 李耳的托夢,使得玄宗的活動掀起又一個高潮,于是派人從長安西南的周至山谷間求得老子像,迎置于城內(nèi)的興慶宮,當年五月, 命畫玄元真容,分置諸州開元觀 (《通鑒》卷二一四)。也就在這同時,設(shè)置了道舉科。
《舊唐書 玄宗紀》開元二十九年正月載: 丁丑,制兩京、諸州各置崇元皇帝廟并崇玄學,令習《老子》、《莊子》、《列子》、《文子》,每年準明經(jīng)例考試。 《新唐書 選舉志》也載: (開元)二十九年,始置崇玄學,習《老子》、《莊子》、《文子》、《列子》,亦曰道舉。其生,京、都各百人,諸州無常員。官秩、蔭第同國子,舉送、課試如明經(jīng)。
開元二十九年九月,玄宗還在興慶門親試應(yīng)道舉科的舉人,規(guī)格如同制科,已經(jīng)超出進士、明經(jīng)等科(進士、明經(jīng)只是禮部試,從無皇帝親試的)。這頭一年的道舉科,應(yīng)試對策的有五百多人,后來代宗時的宰相元載就是這次及第的。晚唐人高彥休《唐闕史》說: 明皇朝,崇尚玄元圣主之教,故以道舉入仕者歲歲有之。 (卷下《太清宮玉石像》)事實確實如此,如天寶七載(748)還再一次下詔: 道教之設(shè),風俗之源,必在弘闡,以敦風俗,須列四經(jīng)之科,冠九流之首 天下諸色人中,有通明《道德經(jīng)》及《南華》等四經(jīng),任于所在自舉,各委長官考試申送。 (《唐大詔令集》卷九《天寶七載冊尊號敕》)我們現(xiàn)在回過頭來看這段歷史,當然會覺得這實在是荒唐的舉動,但在時代風氣之下,那時的人們對此卻是一本正經(jīng)、并不以為怪的。如著名詩人岑參就寫有與此有關(guān)的一首詩:
云送關(guān)西雨,風傳渭北秋。孤燈燃客夢,寒杵搗鄉(xiāng)愁。灘上思嚴子,山中憶許由。蒼生今有望,飛詔下林丘。
這首詩的題目是《宿關(guān)西客舍寄東山嚴許二山人時天寶初七月初三日在內(nèi)學見有高道舉征》(《岑參集校注》卷一)。這就是說,詩作于天寶元年,岑參在關(guān)中,因見朝廷有道舉之征召,就特地寫了這一首詩,希望隱居在嵩山的嚴、許二位山人出來應(yīng)試。 蒼生今有望,飛詔下林丘 ,我們的詩人竟如此天真地抱著誠摯的期望,可見時代的風氣給予人的影響的強烈。
除了岑參,還有大詩人李白。他有《送于十八應(yīng)四子舉落第還嵩山》詩(《李白集校注》卷十七)。這里所謂的四子舉,就是開元二十九年設(shè)置的《老》、《莊》、《列》、《文》。詹□先生認為此詩系天寶三載(744)春作,那時李白還在長安任供奉翰林之職。李白似乎也把老子當成他的始祖,而且真誠地信奉: 吾祖吹橐 ,天人信森羅。歸根復(fù)太素,群動熙元和。 于十八應(yīng)道舉落第,李白安慰他,讓他寬心:
勸君還嵩丘,開酌盼庭柯。三花如未落,乘興一來過。
李白雖然對道舉科未予否定,但他認為于十八下第,返歸嵩山,更能領(lǐng)略大自然的樂趣與真諦,這是他與當時道教迷信的崇奉者與制造者不同的地方。
前面所引的王鳴盛《十七史商榷》的一段話,說: 若道舉,僅玄宗一朝行之,旋廢。 從現(xiàn)有材料看來,王鳴盛的這一論斷并不確切。如權(quán)德輿的文集中就有《道舉策問三道》、《道舉策問二道》、《道舉問(一道)》等(《權(quán)載之文集》卷四 )。這當是權(quán)德輿在德宗貞元年間知貢舉時所作。又如皮日休有《請〈孟子〉為學科書》,其中說: 今有司除茂才、明經(jīng)外,其次有熟莊周、列子書者亦登于科。其誘善也雖深,而懸科也未正。夫莊、列之文,荒唐之文也,讀之可以為方外之士,習之可以為鴻荒之民,有能汲汲以救時補教為志哉?伏請命有司去莊、列之書,以《孟子》為主,有能精通其義者,其科選似明經(jīng)。 (《皮子文藪》卷九)從皮日休的這一段文中,可以見出以《莊》、《列》為核心內(nèi)容的道舉科,到晚唐時仍還舉行。
《新唐書 選舉志》談童子科說: 凡童子科,十歲以下能通一經(jīng),及《孝經(jīng)》、《論語》,卷誦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 童子科的首要條件,是年齡須在十歲以下,這是唐朝廷多次重申的,如《唐會要》卷七十六《貢舉》中記廣德二年(764)五月二十四日敕,說 童子仍限十歲以下者 ,大歷三年(768)四月二十五日敕, 童子舉人取十歲以下者 。宣宗大中十年(856)三月,中書門下奏,就曾批評當時應(yīng)童子科者超過年齡的規(guī)定,說是: 其童子科近日諸道所薦送者,多年齒已過,偽稱童子,考其所業(yè),又是常流。 (《舊唐書 宣宗紀》)唐代前期,從童子科中確實出了一些人才,如楊炯十歲及第,裴耀卿八歲及第,劉晏七歲及第,等等。但后來因產(chǎn)生偽報年齡、學業(yè)不修等弊病,就時行時停,如廣德二年(764)停,大歷三年(768)又復(fù),大歷十年(775)再停,開成三年(838)下令今后不得更有聞薦。但正如馬端臨所說: 雖有是命,而以童子為薦者比比有之。 (《文獻通考》卷三十五《選舉考》八)至五代時張允又有《請罷童子科奏》,其中說: 童子每當就試,止在念書背經(jīng),則雖似精詳,對卷則不能讀誦,及成名貢院,身返故鄉(xiāng),但刻日以取官,更無心而習業(yè),濫蠲徭役,虛占官名。其童子一科,亦請停廢。 (《全唐文》卷八五五)張允的奏議,不只在年齡上發(fā)議論,而是揭示童子科考試本身的弊端,而且指出,童子科一旦得第,又能豁免徭役,享受特權(quán),減少國家的收入,增加社會的負擔??赡茉谶@之后,童子科遂即停止。
除了《新唐書 選舉志》所載的科目以外,還有兩種順便在這里說一說,一是日試百篇科,一是日試萬言科。
日試百篇科見于白居易《日試百首田夷吾、曹 等授魏州、兗州縣尉制》:
敕:乃者魏、兗兩帥,以田夷吾、曹 善屬文,貢置闕下。有司奏報,明試以詩,五言百篇,終日而畢。藻思甚敏,文理多通。賢侯薦延,宜有升獎。因其所貢郡縣,各命以官。而倚馬爰來,衣錦歸去,以文得祿,亦足為榮??梢狼凹?。
此見于《白居易集》卷五十二中書制誥。按白居易于元和十五年(820)十二月任主客郎中、知制誥,長慶元年(821)十月真授中書舍人,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外出為杭州刺史。這首制詞當是作于長慶元年至二年七月以前。從制詞中可知,這所謂日試百篇,皆非歲舉之???,而是由藩鎮(zhèn)臨時向朝廷舉薦,再由朝廷加以考核,也不經(jīng)過吏部試,就直接授以官職??赡芴?、曹二人本來就是魏州、兗州兩節(jié)度使幕府中的人物,因此朝廷考試及第后再回原來的節(jié)鎮(zhèn)。但這種考試又與制舉不同,制舉主要是考策文,而且名義上又由皇帝親試,而這所謂日試百篇科卻試的是詩歌,這點又與進土科相近。
另一是日試萬言科。據(jù)《唐詩紀事》卷六十六載:
長沙日試萬言王 ,詞學富贍,崔詹事廉問表薦于朝。先試之使廨, 請十書吏,皆給筆札, 口授,十吏筆不停輟。首題《黃沙賦》三千字,復(fù)為《鳥散余花落》詩二十首,援筆而就。時忽風雨暴至。數(shù)幅為回飆所卷,泥滓沾漬。 曰: 勿取,但將紙來。 復(fù)縱筆一揮,須斯復(fù)十余篇矣。時未停午,已七千余言。時路巖方當鈞軸,遣一介召之。 曰: 請俟見帝。 巖大怒,亟命奏廢萬言科。 杖策而歸,放曠杯酒間,雖屠沽無間然矣。 與李群玉相遇于岳麓寺,群玉曰: 公何許人? 曰: 日試萬言王 !
路巖拜相是在懿宗咸通五年(864)至十二年(871),王 應(yīng)日試萬言即在這一時期之內(nèi)。試的是詩賦,也與進士科相同。王 雖然落第了,但卻以曾應(yīng)此科而自負??梢宰⒁獾氖?,王 也是由湖南觀察使向朝廷推薦的(據(jù)吳廷燮《唐方鎮(zhèn)年表》卷六,咸通六年至八年崔黯為湖南觀察使),這與田夷吾、曹 由魏、兗兩鎮(zhèn)舉薦相同。這兩科既與進士、明經(jīng)等常科不同,也與制舉有別,無所歸屬,因此放在這一章中附帶敘述,可以看出唐代科舉項目的繁多。
四
從以上的敘述中可以得出兩點認識:
第一,秀才、明法、開元禮、道舉等科,在唐代,就其重要性來說,都比不過進士、明經(jīng)和制科。秀才在唐初為尤異之科,但時間極短,只不過三四十年,而且所取的人也寥寥無幾,未有什么名人。道舉在玄宗天寶年間盛極一時,但也不過聊作點綴。三史、開元禮都始于中唐,明法、明字、明算都偏于一隅,與當時政局都很少關(guān)涉。在唐代,做到宰相和六部大員及地方州郡長官的,很多是通過進士、明經(jīng)和制科而逐步得到升遷;進士、明經(jīng)和制科代表了唐代科舉制的主要特點,也是唐代高級官員入仕的重要途徑。
第二,唐代科舉項目的眾多,說明了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經(jīng)過隋末農(nóng)民大起義的打擊,世族門閥地主在經(jīng)濟和政治上的控制權(quán)基本上被剝奪,大批非士族出身的地主在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識以后,也要求取得一定的政治地位,他們希望通過各種渠道取得大小官職,而不同要求的科目正好適合這種需要。另一方面,對于地主階級國家來說,在全國大一統(tǒng)的局面下,設(shè)置眾多的科目,通過考試來選拔管理人材,是團結(jié)地主階級的大多數(shù)、鞏固其統(tǒng)治的一種有效的辦法??颇康亩鄻有?,考試辦法、考試內(nèi)容的相對靈活性,反映了唐代作為中國封建社會充分發(fā)展時期的歷史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