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歷史)古代恐怖酷刑“劓刑”,不取人性命,卻折磨...
來源:內(nèi)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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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我國的刑罰歷史悠久,也正因為這個原因,各種稀奇古怪的刑罰更是層出不窮。夏商時期,我國的刑罰就已經(jīng)極其完善了,甚至還劃分了類別,我們今天所要講的劓刑就是夏商時期的五刑之一。
所謂劓刑就是指割掉受刑人的鼻子,這種刑罰雖然不會像其他酷刑一樣取人性命,但卻是一種使人長久痛苦的刑罰。人的呼吸和嗅覺都要依靠鼻子進(jìn)行,鼻子一旦被割掉,人體的這些功能就會喪失,另外因為鼻子存在于人的臉部,鼻子的消失對人形象的損害是巨大的。像是一種羞辱刑罰,被割掉鼻子的人走在街上,就像是在說,自己曾經(jīng)是罪犯。割掉鼻子的丑陋,伴隨著受刑人的一生。
說起劓刑,在歷史上還鬧過一個笑話。古時的蠻邦并沒有劓刑的存在,而他們所在地的華夏之人,大多都是受過劓刑后逃過去的。別人問起這些人為何沒有鼻子,他們自然不會說自己是受刑之人。于是便撒謊騙蠻邦之人:我們之所以沒有鼻子,源于我們?nèi)A夏對美的品味。
這可讓蠻邦之人茅塞頓開,他們越看自己的鼻子越覺得難看,于是紛紛上書要求國王舉國割鼻子。國王也是順應(yīng)民意,但是單單下令王族不能割鼻子,美其名曰方便民眾鑒別美丑。法令一下,蠻邦子民都變?yōu)榱藷o鼻男女,單單王族丑陋地活著。每當(dāng)民眾看到國王的鼻子,都會贊嘆國王的大義。
但在我國,劓刑可不是一種簡單的刑罰,劓刑產(chǎn)生的年代極為久遠(yuǎn),到底是從哪個歷史時期出現(xiàn)的,到現(xiàn)在也沒有人能說清。但劓刑的實施卻是有明文規(guī)定的,在周代,那些凡是觸犯法律的人都要受割鼻之刑。
春秋戰(zhàn)國時期,劓刑演變成一種很普通的刑罰,甚至還成了區(qū)分人群的標(biāo)志,據(jù)說秦滅六國以后,秦始皇把俘獲的六國王族都處以了劓刑。
西漢時期,漢文帝劉恒下令廢除肉刑,也將劓刑這種刑罰改為笞三百。劉啟時期更是改為了笞二百。自此以后,劓刑這種刑罰便從官刑中消失。唐、宋、明、清等朝代,官方的刑罰中也未見過劓刑。
但這也不代表私刑當(dāng)中不會出現(xiàn),明代是各類酷刑肆意橫行的朝代。除官方設(shè)定的刑罰之外,上至皇帝,下至百官,都有非法酷刑的存在。朱棣在發(fā)動“靖難之役”時,就曾用過劓刑來懲治那些忠心于朱允炆的朝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