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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優(yōu)作文網(wǎng)——與儒家崇圣、墨家尚賢相反,道家對于圣....閱讀理解及答案

與儒家崇圣、墨家尚賢相反,道家對于圣....閱讀理解...


來源:易優(yōu)悅讀  糾錯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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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2000字

與儒家崇圣、墨家尚賢相反,道家對于圣....閱讀理解及答案


與儒家崇圣、墨家尚賢相反,道家對于圣賢一直保持著理性的抵制,如老子的“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使民不為盜”,莊子的“至德之世,不尚賢,不使能”,在于使老百姓回到純然樸素的狀態(tài)中,削弱社會的等級差別和能力差異。法家所提倡的尚法不尚賢,意在廢除人為的能力評判、德行評騭,從而使法律成為衡量人際關系的唯一標準,成為同一賢愚的絕對要求。道家想要社會回歸于原始初樸的狀態(tài),實際上消解了社會組織的全部意義,而法家所設立的法,恰恰是為了維護在亂世之中的公共秩序,以其在圣人與賢臣之外,建立一個更具有可行性的社會秩序的維持方式。

法家所強調的人才選拔,不是出于道德的考慮,而是出于責任和能力的考量,試圖建立一個有公法可依、責權分明的公共社會。在法家看來,國家設置各級各類行政官員,就是為了讓他們去履行為公的職責,分擔公共社會中的事務性工作?!渡髯?君臣》中提出“官不私親”的原則,肯定了選官必出于公?!渡髯?威德》中反對“國家之政要在一人之心”,為平天下而立天子,為治國家而立國君,為管理公事而立官長。天子、國君、官長必以天下、國家、官事為本,而不能以天子、國君、官長自身的私權為本。 語文提分好幫手,易優(yōu)語文題庫 https://cs.euzW.net

先秦法家以官職的大小、官階的高低作為衡量士人社會價值的尺度。遴選出來的官員未必都是圣賢之人,但他們卻是社會治理的具體執(zhí)掌者,肩負起規(guī)范社會運行的責任。在君主制官僚體系下,官員的本職角色只能是協(xié)助君主治理人民,多在上向君主負責,少在下向民眾負責。先秦法家吸收了道家思想,提倡君王垂拱,官員任事,《慎子?民雜》論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君逸樂,而臣任勞?!薄渡曜?大體》也有:“君設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詳。君操其柄。臣事其常?!俄n非子?外儲說右下》更是用搖木、張綱及救火三事為例,肯定了官員在君民之間的過渡作用。盡管最終的決策權仍掌握在君王手中,但官職是因其客觀必要性而存在的,官員在執(zhí)事時也是相對獨立的,必須遵守一切為公的基本準則。

官員行使職權時,要廢私立公,明于公私之分,做到清廉、方正、奉法,這是官員的公共責任。法家明確反對官員有私,要求“人臣處國無私朝,居軍無私交,其府庫不得私貸于家”,批評“小臣奉祿養(yǎng)交,不以官為事”、“群臣持祿養(yǎng)交,行私道而不效公忠”,官員一旦結交私人關系,很容易玩忽職守。不過,法家也承認官員在私人領域內有私,個人的私心并不絕對與公共責任沖突。 易優(yōu)語文題庫,同步教材,真題演練,提分就是快 https://cs.euzW.net

官員的社會責任不僅是承擔應做的社會事務,還有一層涵義是在沒有處理好時,官員要受到譴責和制裁。先秦法家完全不寄希望于道德說教,而是“寄治亂于法術,托是非于賞罰”,凡事一決于法,由君王對官員察言、任事、觀行、考功,任何官員為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只要有所違背或者有所不妥,就必須對其有相應懲戒,絕不能枉法而任由之。這其實可以看作是官員問責機制的早期簡單形態(tài),問責的原則是法,問責的主體是君王,問責的方法是賞罰制度。

(選自《天下責任與先秦諸子學說的內在差異》,有刪減)

1. 下列關于原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先秦法家和道家思想都提倡君王垂拱,官員任事。都主張放權給大臣,讓君主逸樂,大臣任勞,因此,官員在執(zhí)事時也是相對獨立的。

B.法家以官職的大小、官階的高低作為衡量士人社會價值的尺度,雖然遴選出來的官員并非圣賢,但卻都能夠遵守一切為公的基本準則。 小學生語文培訓,蘇州易優(yōu)閱讀寫作同步提升</a>

C.法家要求官員在行使職權時,廢私立公,分清公私,做到清廉、方正、奉法,這一點對當今社會治理,官員執(zhí)事也有一定的啟發(fā)。

D.法家明確反對官員有私,認為官員一旦結交私人關系,很容易玩忽職守,極容易對公共責任起沖突。

2.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文章運用了對比論證、舉例論證、道理論證等闡述了儒、墨、法三家之不同,重點闡釋了法家、儒家之體系的內涵。

B.第一段向讀者闡明了儒家、墨家崇尚圣賢,道家對于圣賢理性抵制,法家則提倡尚法不尚賢,使法律成為衡量人際關系的唯一標準,成為同一賢愚的絕對要求這一觀點。

C.文章第一段先總說,接下來的四個段落均為分說,采用的是總——分的論證結構,其中用了較多的篇幅介紹法家的治理思想。

D.文章最后點明了“寄治亂于法術,托是非于賞罰”,凡事一決于法,即使是協(xié)助君主治理人民的官員,在事務沒有處理好時,依然要受到譴責和制裁這一觀點。 易優(yōu)語文題庫,同步教材,真題演練,提分就是快 https://cs.euzW.net

3.根據(jù)原文內容,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________________)

A.法家所設立的法,維護了在亂世之中的公共秩序,在圣人與賢臣之外,建立了一個更具有可行性的社會秩序的維持方式。

B.“官不私親”的原則,肯定了選官必出于公,天子、國君、官長必以天下、國家、官事為本,這些思想都是非??陀^進步的。

C.任何官員為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只要有所違背或者有所不妥,就必須對其有相應懲戒,法家為官員問責機制提供了早期的簡單形態(tài)。

D.法家不寄希望于道德說教,凡事一決于法,托是非于賞罰且絕不能枉法而任由之。但問責的主體是君王,又顯示出一定的局限性。

1. C(A項,“都主張放權給大臣”理解錯誤,原文第三段“君設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詳。君操其柄。臣事其常。”“最終的決策權仍掌握在君王手”,可見并非放權給大臣。官員在執(zhí)事時也是相對獨立的,但還必須遵循一切為公的原則。B項,“卻都能夠遵守一切為公的基本準則”,說法過于絕對。D項,“極容易對公共責任起沖突”錯,原文的表述是“但法家也非常開明地承認個人的私心并不絕對與公共責任沖突?!?) 易優(yōu)語文培訓,(TEL:181-181-5-9898),蘇州中小學生閱讀寫作同步提升

2.A(文章重點闡釋法家體系的內涵,而對于儒家,只是文章開頭進行簡略描述。)

3. A(變未然為已然,由原文第一段,可知選項內容只是法家的構想。) ——作文培訓作文投稿,閱讀寫作能力提升,就來易優(yōu)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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