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不乏一些詞語,實際沒有意義,但是卻在整個句子的翻譯中充當重要的角色。為使得同學們更好的掌握文言虛詞的用法,(易優(yōu)作文培訓,給整理了常見文言虛詞的用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而
1.用作連詞??蛇B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系。
(一)表示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系??勺g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系??勺g為“就”“接著”,或不譯。如:
余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fā)于水上。(《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系??勺g為“但是”“卻”。 如:
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系??勺g為“如果”“假如”。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系,即連接狀語??刹蛔g。如: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說》)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例如:
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記王忠肅公翱事》)
3.復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于“罷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聞道有先后,術業(yè)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以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借”“依據”“按照”“用(憑)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zhàn)?”(《曹劌論戰(zhàn)》)
余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zhàn)》)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饑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zhàn)》)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于”,可譯為“在”“從”。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zhàn)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于轉折關系。
(一)表示并列或遞進關系,常用來連接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游者眾……(《游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后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勺g為“而”或省去。例如:
余與四人擁火以入……(《游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系,“以”后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為“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斂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余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游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系,連接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復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發(fā)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余……(《送東陽馬生序》)
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fā)于硎。(《庖丁解?!?
為
“為”在文言中經常用作動詞和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用作動詞,意思是“做”。還可作判斷詞“是”用。這些都屬于實詞范圍。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可譯為“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勺g為“替”“給”等。例如:
當橫行天下,為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zhàn)》)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勺g為“當”“等到”等。例如: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為“為著”、“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勺g為“因為”“由于”。例如:
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庖丁解?!?
(六)表示被動關系。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例如:
有決瀆于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zhàn)》)
2.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勺g為“呢”?例如:
如今人方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乃
1.用作副詞。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范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例如:
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蹦巳胍?。(《曹劌論戰(zhàn)》)
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于趙王,故燕王欲結于君。今君乃亡趙走燕。(《廉頗藺相如列傳》)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石鐘山記》)
臣乃敢上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本紀》)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例如: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3.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赤壁之戰(zhàn)》)
嬴乃夷門抱關者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乃”有時還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于
“于”是介詞,總是跟名詞、代詞或短語結合,構成介賓短語去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多種組合關系。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范圍、對象、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于”“給”“由于”等。例如:
得復見將軍于此。(《鴻門宴》在)
荊國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輸》在……方面)
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于孫將軍。(《赤壁之戰(zhàn)》向)
權起更衣,肅追于宇下。(《赤壁之戰(zhàn)》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于史公云。(《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故燕王欲結于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跟、同)
于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對、對于)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于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2.放在形容詞之后,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例如:
良曰:“長于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于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對象的性質和狀態(tài),可不譯。例如:
非常之謀難于猝發(fā)……(《五人墓碑記》)
3.放在動詞之后,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如: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于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于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戰(zhàn)》)
4.復音虛詞“于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關系,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F代漢語也這樣用。
于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吳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二)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后,“于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筛鶕坝凇钡牟煌梅?,分別相當于“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這職業(yè)上”《捕蛇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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